关于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的公示
2009年06月27日     来源:龙岗区劳动局       打印  收藏   关闭
根据粤劳社函[2008]1725号文件的要求,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成专家组对提出申请的培训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对初评合格的培训机构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09年6月25日至2009年7月3日。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凡对公示的初评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均可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反映。反映的情况必须事实清楚,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我们对反映人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将进行认真的调查。若调查属实,将对该单位重新评审。

  地址: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7楼

  联系电话:25985127 、25985890

  邮编:518031 

                        

广东省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定点培训机构初评合格机构

序号

隶属

单位

1

广东省

广东深圳职业训练学院

2

深圳市

深圳市捷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3

罗湖区

深圳市罗湖区姿韵美容美发职业培训中心

4

福田区

深圳市服装行业培训学校

5

盐田区

深圳市盐田区职业培训中心

6

龙岗区

深圳市森鑫源职业培训学校

7

龙岗区

深圳市龙岗区东都汽车培训学校

8

龙岗区

深圳市鹏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9

龙岗区

深圳市龙诚职业培训学校

10

龙岗区

深圳市馨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1

龙岗区

深圳市金日梦圆职业培训中心

12

龙岗区

深圳市梦妮娜美容美发培训学校

13

宝安区

深圳市宝安区远东职业技能训练学校

14

宝安区

深圳市宝安区文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5

宝安区

深圳市宝安区宝安菲菲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学校